正常情况下,我们会将出现有病人犯罪求监狱内治病的情况,归结到我国的医疗制度身上,会通过这种极端的案例,痛心地反思如何促使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以减少类似的犯罪案件发生。这个思路没有错,有助于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但是具体到这起案例,却有一些东西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其实,最让我痛心的还不是这个19岁的青年带病犯罪求刑,而是其家庭的冷漠,“在两次审判中,李大伟的家人都没有到场”。顺义法院刑事审判庭介绍,“李大伟与家庭基本脱离了关系”。求生欲望的强烈固然可以使一个人顽强地与病魔抗争,但是,一个重病患者最需要的是家庭的关爱。因为新闻交代的含糊,没有说明李大伟的家人为什么与其脱离关系,是因子女犯罪还是因子女生病而“脱离关系”。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放弃对患病子女的救治,等于将他逼到了绝路上,或者等死或者等待奇迹的发生。于是,我们看到李大伟独自一个人担负起了拯救自己的重任,在孤助无援的情况下,选择了用犯罪方式筹款治病。
家庭失职的结果是,通过家庭可以搭建起来的社会求助渠道完全瘫痪。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治疗费用在30—50万之间,对于中国的绝大多数家庭来说,这是一个基本上不可能承受的经济压力。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一个负责任的家庭在这个时候发挥作用,首先通过亲戚关系筹款——这是支撑处在困境中的家庭的基本社会力量;其次通过家人所在的单位、小区、村落等组织出面呼吁筹款;再次可以寻求媒体的帮助,媒体会将患者及其家庭的悲情、坚守、浓浓亲情一一展示给受众,唤起他们的爱心捐助;最后寻求国家大病医疗、社保等现有制度的支持——由于我国这方面的制度起步晚,覆盖面窄,存在应该覆盖而未覆盖的情况,且制度本身尚在完善之中,这种情况下需要多方奔走交涉,以使自己的家人可以享受到政策之惠……整个过程繁琐艰难,洞见人情世故,单靠一个病人拖着病体来完成是不可想象的,它需要患者家人的不离不弃、全力以赴。这种不离不弃的亲情本身就足以感动社会上很多陌生的人。
这么说不是想证明现在的社会救助已经多么完美,无懈可击,而是想说按照现在已有的社会救助渠道,重病患者并非只能坐着等死,也不是只剩下了犯罪求刑入狱治疗这一条“歪路”可走。问题的关键是,需要有家人陪着患者一起走。哪个父母会忍心看着自己的孩子病人膏肓而无所作为,又有哪家父母会在这个骨节眼上选择与自己的子女脱离关系?偏偏李大伟的家人就是如此!
同样失职的还有社会救助机构,当李大伟已经失去家人的呵护,丧失救护自己的能力的情况下,社会救助机构应该及时跟进,接过扶助弱者的责任。很可惜,在李大伟的故事中始终没有出现社会救助机构的身影,特别是在李大伟第一次犯罪被判刑之后,没有一个机构组织会想到过这样一个监外执行的犯人,在没有任何人帮助的情况下,面对高额的治疗费用,他如何生存,如何避免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遗憾的是,他的第一次犯罪依然没有能够完成他对自己的救赎,反而让他越陷越深……
社会保障体制的进步不是为了让家庭成员推卸掉彼此间的责任和义务,不是为了让亲情退出历史舞台,而是为了让他们在同舟共济的同时,享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制度化关爱,而是为了所有社会成员更有尊严地活着。假如李大伟曾经受到过家庭和社会的关爱,一个内心被爱所感动的人必然会选择走一个有尊严的生存之路,顽强地活下去。一颗冰冷的心何以只能继续冰冷的日子?这应该是我们所有反思的基本出发点。
现在,他终于得到了免费的照顾,再无须为治疗费用劳神费力。遗憾的是,这种免费是国家通过监狱系统对犯人提供的出于对人权尊重的人道主义关爱!一个没有归属感的濒死患者,最终用犯罪的方式踏上了一条属于他的“回家”之路,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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